一、教學質量監控主體
1.校院兩級督導制度:學校和學院分别設立教學督導組,對教學質量進行監督和指導。
2.教學指導委員會審查: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對課程體系、教學大綱等進行審查,确保其符合專業認證标準和教學質量國家标準。
二、教學質量監控方式
1.常規教學檢查:包括期初、期中和期末的教學檢查,重點檢查教學準備、課堂教學質量和考試紀律等方面。
2.聽課與評課:通過聽課、評課、專業座談和教案檢查等方式,加強對課堂教學質量的監督。
3.教學文件執行與過程實施檢查:對教學文件的執行情況和教學過程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,确保教學活動的規範性和有效性。
三、教學質量反饋機制
1.學生滿意度調查:定期開展學生滿意度調查,收集學生對課程和教學的意見和建議。
2.用人單位反饋:通過用人單位的反饋,了解畢業生的就業情況和用人單位對人才培養的意見。
3.畢業要求達成度評價:定期評價畢業要求的達成情況,為教學質量的持續改進提供依據。
四、教學質量持續改進
1.評價結果應用:根據評價結果,分析課程體系和教學方法的不足,提出改進措施。
2.反饋與整改:将評價結果及時反饋給教師和學生,促進教學改進。
3.持續改進機制:形成持續改進的機制,不斷優化課程内容、教學方法和考核方式。
五、實施步驟
1.前期調研:通過分析國内外同類專業畢業要求、行業需求、用人單位反饋等,明确人才培養目标。
2.修訂與審查:由資深教授、教學管理經驗豐富的教師、行業專家組成修訂工作小組,對課程體系和教學大綱進行修訂和審查。
3.審定與反饋:修訂方案需經過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審定,并根據反饋意見進行調整。
六、 本辦法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負責解釋,具體事務由學院辦公室落實。
七、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,原相關評選辦法同時廢止。